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 财政厅 商务厅关于印发<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宁交发〔2026〕33号)要求,现将中卫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报名摇号实施规则通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摇号全过程公平公正,确保符合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在同等条件下参与补贴名额分配。
2.先预登记后摇号。预登记为参与摇号的前置必要环节,未取得预登记资格凭证的车辆所有人不得参与摇号。
3.资金总量控制。摇号名额以中卫市可用补贴资金总额及各类车型补贴标准核算确定,确保补贴资金不超总量。
二、摇号范围
本次摇号适用于按照《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在"我的宁夏"APP取得中卫市(含两县一区)预登记资格凭证的车辆所有人。摇号补贴类别按照《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三、工作流程
8月初、10月初分别进行两轮预登记;8月底、10月底共开展两轮摇号。第一轮摇号未中签的申请人,自动进入第二轮摇号名单,无需再次进行报名登记。
(一)摇号流程。
1.发布公告。中卫市交通运输局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摇号工作公告,向社会公布摇号方式、流程等事项。
2.确定摇号名额。中卫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全市(含两县一区)可用补贴资金总额及各类车型补贴标准,确定每轮摇号投入的补贴资金总额和支持更新为纯电动货车的资金比例。
3.分类摇号。按照申请类别分仅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三类进行摇号。
4.结果公示。摇号中签结果、中签车辆数及剩余资金情况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营运货车所有人获得补贴资格后,不得变更申请资金类型和新购营运货车车辆类型。
(二)补贴申领。
1.中签申请人应在60日内完成车辆报废、新车购置、资料提交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2.提交的补贴资金申请材料信息须完整准确,与预登记内容一致,否则不予通过审核。
3.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按规定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三)顺延规则。
第一轮中签申请人自动放弃或按规定作废释放的中签名额及金额,自动顺延至第二轮补贴资金总额。第二轮中签申请人自动放弃或按规定作废释放的中签名额及金额,不再顺延。
特此通告。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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