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现依法对16家企业24辆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具体车辆明细见附件)予以注销。
请辖区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致电中卫市政府服务大厅交通运输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955-7068571。
特此公告。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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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现依法对16家企业24辆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具体车辆明细见附件)予以注销。
请辖区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致电中卫市政府服务大厅交通运输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955-7068571。
特此公告。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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